夜晚不起半点微风。这条街上亮起了各式颜色的灯,如彩虹四散。不过最鲜艳奢靡的,还是要数当地有名的娱乐场所——金城会所。
此时会所最大的包间中,正热闹非凡。
长长的流理餐台上摆满价格不菲的小食和酒水饮料,三四个男生围在台球桌旁,提着杆边唠边打。
其中一个戴眼镜的用胳膊肘捅了捅身边的同伴,望向坐在沙发正中间的那个人,道:“你有没有觉得,郑阑今天打扮得有点像…赵夜清。”
平时把奢侈品牌和高调刻在dna里的郑阑,今天反常地只穿了件朴素的白衬衫。更为明显的是,他在鼻梁右侧画了一颗红痣,和赵夜清的如出一辙。
同伴却不以为然,翻了个白眼撇嘴道:“得了吧,就赵夜清那土包子样儿,除了脸好看,哪儿能和郑阑比啊。我要是周廷旭,我就选郑阑。”
沙发上坐了一排人,有两个正拿着麦克风唱甜掉牙的情歌,歌词屏幕折射出斑斓的光。
作为本次生日party的主角,郑阑晃着红酒杯,胸有成竹地等周廷旭来。
他敢肯定,今天晚上周廷旭会放了赵夜清的鸽子,来这给自己过生日。
“阑哥,前两天中建那块地是不是被你家拿走了,真厉害。”一条狗腿子笑嘻嘻地凑过来搭讪。
郑阑闻言脸瞬间黑下来,随即皮笑肉不笑地冷哼了一声:“拿走那块地的是简氏,如果你觉得他厉害的话,就给我滚出去。”
和郑阑关系最好的王旭一脚踹走狗腿子,坐了过来:“不是我说啊,简从黎这人真挺变态的,眼睛瞎了都跟没事儿人一样,照样工作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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